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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直陪着你 2024-01-12

文章目录:

  1.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条件及简介

一、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1张

(含戏剧.音乐和美术专业)

  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全军的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担负着为全军培养文学艺术人才.文化649;理人才和开展军事文艺创作.研究等任务。为培养适应国家.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3年面向全国和全军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名。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报考条件的军队在职干部及地方人员均可报考。有详细简章备索或登录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网查询(网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2012年7月3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3.2007年7月31日前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录取限额的10%)。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表演类各专业方向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其他专业方向年龄不限。

  6.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出版或发表的10万字以上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或文学作品集.戏剧影视文学剧本)一部。

  7.报考军旅戏剧导演方向的考生必须是导演专业毕业或具有戏剧.影视导演创作经历(提交作品音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军旅音乐创作方向的考生须具有音乐创作实践经历。报考作曲方向的须提交本人创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1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1部3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1部大乐队作品,作品附录音,乐队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2件以上(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各1件以上),管弦乐作品1件。

  9.报考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必须提供3幅创作作品或习作照片。

  三、招生专业

  在戏剧、音乐、美术3个学科领域9个专业方向招生。各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人数将视国家入学资格考试(初试)过线人数.复试情况而定。

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导师所属系

戏剧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朱向前教授、张婷婷教授、许福芦教授、张志强副教授、谭晓明副教授、陈曦副教授、谷海慧副教授、黄茂文副教授文学系

军旅戏剧(影视)表演张腾一级演员、黄定山教授、王彦波教授、刘宗佑教授戏剧系

军旅戏剧(影视)导演黄定山教授、王敏教授

音乐军旅声乐表演李双江教授、曲波副教授、万山红一级演员、梁召今一级演员、周芳一级演员、章荷生教授、晁浩建教授音乐系

军旅中国器乐演奏(二胡、阮、唢呐、琵琶、扬琴)秋江副教授、陈雅明二级演奏员、董剑辉二级演奏员、王俊峰二级演奏员、徐晓燕二级演奏员、刘春阳二级演奏员

军旅西洋器乐演奏(小提琴、钢琴、大提琴、手风琴、小号)陈立新教授、崔敏革副教授、徐秀莹副教授、郑艳东副教授、杜宁副教授、张新林副教授

军旅音乐创作栾凯副教授、康澎副教授、刘昙旻副教授

美术军旅美术创作国画刘大为教授、刘泉义副教授、任惠中教授美术系

二、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条件及简介

可以进修吗?

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系别

专  业

学制

(年)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2张

学历

文学系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4

本科

戏剧系

戏剧影视表演

4

本科

音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4

本科

器乐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钢琴、手风琴、小号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唢呐、古筝、扬琴、阮

舞蹈系

舞蹈表演

4

本科

舞蹈表演

5

中专

美术系

绘画(舞台美术设计)

4

本科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3张

咨询电话:

文学系:010-66869600

戏剧系:010-66869620

音乐系:010-66869640

舞蹈系:010-66869660

美术系:010-66869710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

  11-13周岁(1996至1998年出生)的小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艺术特长。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考生于2009年2月16日至17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2月18日开始专业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就读年级)。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本科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 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 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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