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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清晨的雨 2024-03-31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第1张

文章目录:

  1.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2.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126人,其中统考生102名,硕博连读生14名,提前攻博生5名,非医专业转博生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250;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医学或理学(药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生可放宽年龄到50周岁;

4.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5.定向、委培生由考生单位(具有人事权级)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四、报考专业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31日。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报完成后打印一份报名表,在2009年1月15日前邮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

2.报考费:经邮局汇款报考费100元(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收,注明博士报考费。

3.同时寄送以下材料:

(1)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信(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发入学通知书前补交);

4.网报信息和以上各项材料全部收齐者为正式报名,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我校发给准考通知,准考证于考前1-3天凭准考通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在2009年3月14-15日进行,考试地点在校教学楼内,详见准考证。

2.复试:在2009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公示的“研究生复试条例”。业务课复试科目:1.根据报考的专业科目;2.结合导师研究方向所涉及知识面。详细可向二级学院教办咨询。

七、体格检查: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第2张

八、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后进行政治审查。

九、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09年7月上旬以挂号信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三年,可弹性学习3-5年。

十一、学费:自费生每学年8000元。

十二、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上海中医药大学网址:

单位代码:10268

地址: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322530,021-51322738

传真:021-51322530,021-51322180

附: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外籍博士招生简章

二、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340人。其中统考生300人,推荐免试生33-35名,非医学专业本科生攻读中医学专业硕博连读生5人。本目录专为医药专业硕士生设置,推荐免试生详见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非医攻博硕士生详见非医攻博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250;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报考条件: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在医药行业连续工作满3年(毕业到2009年9月1日满3年);②已获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③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④初试合格者,复试后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专业要求:报考本校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具有医药专业本科毕业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三、报名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详阅“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后,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报报名填表时务必详尽填写报考导师、考试科目、代码及本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为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通知复试的地址和电话)。

(二)现场确认:考生需在教育部和省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去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各省市招办的通知,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至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地址:军工路516号)确认。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第3张

(三)缴费:现场报名时按国家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时间和地址

初试时间、地址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省市招办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

(一)综合考试科目

1.中医综合(307):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2.西医综合(306):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3.中药综合(607):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4.西药综合(606):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中医类(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西医类(生理学、病理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六、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或拨打16862515声讯台查询。

七、复试

复试时间在2009年4月中下旬-5月初完成。具体复试要求和内容可于复试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内公布的“研究生复试条例”。复试专业科目以全国统编本科生教材为主,详细可向二级学院教办咨询。

八、调剂和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执行。

九、学制:三年。本校博士点专业(可参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可招收提前攻博生,硕士生入校两年,成绩优秀者经过复试,合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本校部分博士点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学制五年,采用分阶段连续培养,中期考核筛选进入第二阶段(博士)培养方式,未转博者(第二阶段)作为医学硕士培养。

十、学费:自费生每学年6000元。

十一、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本校网址:

单位代码:10268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1-51322530,51322738

传真:021-51322530,51322180

附: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收外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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